2010年,是國際國內經濟形勢最為複雜的一年。電力行業將按照國家的要求部署,做好保供電、調結構、降能耗、重發展質量等各項工作;預計新增裝機保持較大規模、供應能力進一步增強,需求繼續回升,供需總體平衡,全國發電設備利用小時與上年基本持平;煤炭供應緊張、價格上漲矛盾比較突出,行業盈利能力將再次麵臨考驗;電煤、來水和氣溫將是影響部分地區電力電量平衡的最主要因素。
2010年電力供需預測
一)電力供應能力分析及預測
1.投資保持較大規模,結構繼續優化
預計2010年電源和電網投資預計都將在3300億元左右,全年全國電力投資完成額6600億元左右,少於2009年水平。
投資結構繼續優化,城市和農村配電網投資的力度將逐步加大,電源投資中火電投資比重將繼續低於50%,水電、核電投資比重將繼續提高;電網投資占電力投資的比重也會再度低於50%。
2.基建新增維持高水平,全國裝機規模將突破9億千瓦
預計2010年全國全年基建新增裝機8500萬千瓦,其中,水電新增超過1500萬千瓦,火電新增5500萬千瓦,核電新增108萬千瓦,風電新增1300萬千瓦,太陽能光伏新增20萬千瓦。預計2010年年中,全國發電裝機容量將突破9億千瓦。2010年年底,全國發電裝機容量在9.5億千瓦左右,其中,水電2.1億千瓦,火電7億千瓦,核電1016萬千瓦,並網風電3000萬千瓦。
3.電煤供需偏緊,價格上漲壓力很大
由於現在水庫蓄水偏少、需求高位增長,部分省份煤炭資源整合過程中將難以完全釋放生產能力,煤炭生產量下降,對電力供應和地區平衡產生一定影響,可以判斷,上半年火電發電量及火電耗煤量仍將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上,電煤供需偏緊的局麵短期內難以改變。預計2010年全國電廠發電、供熱生產電煤消耗在16億噸左右。煤炭需求總量增加和結構性、地區性矛盾將進一步推動煤價繼續走高,增加電廠煤炭采購難度和采購成本。
4.氣溫、來水仍有可能影響供需
2010年,我國大部分地區出現氣溫偏高、偏低等天氣的概率仍然很大,部分時段電力保障能力將承受巨大考驗。
預計至2010年汛前,主要流域來水將繼續維持目前嚴重偏枯的趨勢,流域來水量仍將嚴重不足。預計2010年全國來水情況總體為平水年偏枯,今冬明春全國特別是華中地區幹旱基本成定局。汛期也存在來水集中、來水量大等可能。
(二)電力需求及供需形勢預測
2009年,電力消費增速回升向好的勢頭已經基本形成,目前,促進經濟增長的積極因素多於不利因素。綜合判斷,預計2010年,全國電力消費增長勢頭將高於2009年,以2009年全國電力工業統計快報為計算基數,全年電力消費同比增長9%,達到39700億千瓦時左右。考慮到2009年各月的基數效應,2010年全社會用電量將呈現“前高後低”的總趨勢,上半年增速將超過10%,下半年逐步回落。預計全年發電設備利用小時將在4500小時左右,與2009年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
2010年,全國電力供需總體平衡有餘。受來水、電煤及天然氣供應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上海、江蘇、浙江、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慶等地區部分時段電力供需偏緊,可能存在一定的電力電量缺口。
(二)逐步理順煤電關係,完善推進電價改革
1.理順煤電關係。
2008年煤電關係十分緊張,火電企業嚴重虧損,煤電運銜接也存在許多矛盾。金融危機以來,電力需求下降導致煤電矛盾趨緩。隨著2009年下半年經濟形勢好轉,電力需求上升,電煤消費逐月增長加快。但由於地區電力結構不平衡、枯水期普遍來水少和極端天氣影響,出現了缺煤停機或限電,煤價普遍上漲40元/噸左右,電煤問題又重新顯現。要理順煤電關係,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努力做好當前的煤炭供應工作。煤炭企業應在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產量,運輸行業應優化調整運力,保證重點地區、重點電廠的煤炭供應,發電企業應積極籌措資金,想方設法購買電煤,以保證當前乃至春節以及“兩會”期間的電力安全。要加強對重點合同量、價的監管力度,提高履約率,保證電煤供應。對於部分省份的煤炭資源近期不得外運出省的地方保護政策,要堅決製止。
二是加強國家對煤炭資源的調配力度,建立國家煤炭應急儲備製度。煤炭資源作為關係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資源,國家應該具備相當的調配能力,從宏觀製度層麵構架煤炭儲備體係,以應對電煤頻繁告急。啟動煤炭儲備機製不僅可以緩解能源安全與經濟發展提速間的衝突與矛盾,也可以平抑煤炭市場異常波動,防止過度投機行為,符合國際通用做法。同時,也應鼓勵各發電集團建
自己的電煤儲運機製。
三是加強煤炭產運需協調,整頓電煤流通環節,加大力度幫助電力企業協調重點地區、重點電廠(特別是新增的重點電廠)的電煤產運需保障平衡,確保資源總量基本平衡和穩定供應。盡快建立電煤信息統計體係,完善電煤價格指數測算與發布機製,做好電煤的預測預警工作。
四是適時啟動煤電聯動。煤電聯動機製自2004年年底實施以來,一是不能及時啟動,二是有關機製存在問題。現階段,應進一步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製,調整發電企業消化煤價上漲比例,設置煤電聯動最高上限,適當控製電煤價格漲幅,保持煤炭、電力價格基本穩定。應根據2009年年底及2010年初以來電煤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及時啟動煤電聯動,以緩解發電企業的經營壓力和煤電之間的矛盾。
2.推進電價改革。
近年來的經濟運行中,“市場煤、計劃電”的體製性矛盾依然突出,電力企業這幾年難以承受煤價頻繁上漲和電價調整滯後造成的剛性成本增加,行業盈虧基本由政府製定的價格決定。煤電價格矛盾已影響到部分時段、部分地區的電力供需平衡。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一步推進電價改革。
一是在合理的電價機製形成過程中,繼續堅持煤電聯動的原則和機製,同時解決熱電價格長期倒掛的問題。
二是加大需求側管理工作力度,發揮價格對需求的引導調節作用。理順各種終端能源之間的比價關係,引導用戶合理消費各種能源。
三是加快資源型產品價格改革步伐,盡快研究符合市場規律、適應我國國情的科學合理的電價形成機製,以促進清潔能源發展,調整能源結構。
立三)加強能源規劃與協調,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近兩年電力發展和運行中,暴露出經濟發展和電力發展、清潔能源發展與傳統能源及電網發展、電力運行與上下遊以及相關行業如何協調的問題,電力作為經濟運行的晴雨表,又時刻影響這些重大關係的協調發展。建議政府有關部門要綜合考慮煤電油運各種因素,做好“十二五”能源總體規劃,堅持電力適度超前發展,統籌解決能源布局的結構性問題。建立健全能源綜合運輸調配體係,包括發展特高壓長距離輸電,提高相關部門能源跨區域調配能力,增強應對能源資源需求突發性、大規模變動的能力。電力行業發展與煤炭、石油、天然氣、交通運輸、機械製造、信息通訊、科研教育等行業密切相關。要采取措施推動電力行業和其他行業間合作,建立行業之間的工作溝通與協調機製,努力推動煤電油氣運等問題的有效解決。
隨著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行業協會作為政府與社會、企業間的橋梁和紐帶,在行業自律、標準製定、合作交流等各項工作中承擔著越來越重要的責任。建議國家給予相關行業協會更大的支持,幫助協會與政府、企業共同做好運行形勢分析工作,使行業協會更充分地發揮作用。